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事关广大家庭生计。创业是就业之源,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
5月13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创业内蒙古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解读《“创业内蒙古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并答记者问。
《“创业内蒙古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创业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重点落实
“政策支撑促创”
“服务全程优创”
“护航提升助创”
“筑巢孵化育创”
“重点群体扶创”
“引才育才智创”
“厚植生态宜创”
7项计划、22条工作举措
旨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强化政策供给,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到2025年,全区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5万人。
(网络配图)
个人主要是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劳动力、刑满释放人员等,凡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创业的,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单笔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单笔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网络配图)
主要是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一、“以奖代补”
给予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鼓励地方依托各类资源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大“以奖代补”支持力度,培育打造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自治区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的奖补资金,由盟市通过绩效评估方式给予奖补。
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对依法设立、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盟市自行确定。
给予场租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给予见习补贴。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四众”创业市场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见习+孵化”相结合的创业见习实践服务。
一、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入乡创业。
三、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
四、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是增值税加计抵减、减征“六税两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
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从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开发、跟踪指导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
自治区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同步链接“创业内蒙古”公共创业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选择。
对自治区征集公布的“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符合条件人员,按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依托网络模拟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创业项目选择、企业开办、经营管理全流程模拟演练,可采取全程网上培训、网上考核方式组织开展。
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在“创业内蒙古行动”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将采取哪些实效措施,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俊威
将重点从完善课程体系、促推平台建设、强化指导服务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促进专业教育与就业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构建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梯级课程体系,把就业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重点支持设立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建成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示范专业点。
二、促推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在企业建立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大力推动农业、能源、制造、工程、信息、资源、环境等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鼓励各盟市、高校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成为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重点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30个左右;遴选建设20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40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三、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全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建立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精心打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的师资队伍,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每年培训全区高校就业创业骨干教师至少200人。
落实好《实施方案》、加大财税政策保障方面,自治区是如何支持就业创业的?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凤岐
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截至目前2022年中央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8.64亿元,较2021年增加转移支付3.26亿元。安排自治区财政就业专项资金预算4.28亿元,通过就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创业。
二、积极落实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延续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将我区相关落实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有关限额(定额)扣除标准按照国家授权上限执行;将国家延续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有关限额(定额)扣除标准按照国家授权上限执行。
三、优化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支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就业、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岗位就业补贴,对跨自治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安排一次性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补助300元),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项目,支持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并实现增收。
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主要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20万元,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对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利率以下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