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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试行碳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2023-05-05 08:41:00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中试行碳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在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先行先试、小步快走、逐步完善”的思路开展能评转碳评工作,为完成碳达峰目标任务、开展碳“双控”工作夯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节能为主。各地区要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持能耗“双控”政策,保障“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声明表中仍以提高能效为主要目标,适当考虑节能减碳统筹增效。

  坚持统一部署。申请节能审查的项目应在节能报告中增加碳评价章节,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应在节能声明表中增加碳评价内容,各级节能审查部门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碳评价工作。

  坚持平稳推进。为避免增加项目开发建设负担,碳评价工作初期阶段暂不对碳评价章节编制深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水平、减碳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保证碳评价工作平稳开展、顺利过渡。

  坚持逐步深化。碳评价工作要稳扎稳打、分步实施,优先开展项目碳排放边界确定、碳排放量测算分析工作,按照国家相关安排部署,逐步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对标分析、优化节能减碳措施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节能报告中增加碳评价章节

  1、碳排放边界

  确定项目测算边界。项目碳评价以项目为边界,测算边界内生产系统产生的碳排放量。项目碳排放边界应与能源消费量计算边界一致。测算边界内的碳排放源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与产品使用环节、购入的电力和热力、输出的电力和热力等。

  绘制工艺流程图。涉碳排放的工业生产过程与产品使用环节,应给出标记碳排放产排节点的工艺流程图。

  2、减碳措施

  主要生产工序排碳分析。介绍各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环节、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等排碳情况,分析各环节减碳水平。

  提出减碳措施。可以从源头防控、工艺流程控制、治理工程等方面提出减碳措施,例如优化能源结构、原辅料优化、循环利用、节能工艺技术装备、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分析各项减碳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减碳效果。

  3、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测算

  根据采取节能减碳措施后的项目碳排放情况,参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 32151-2015),测算项目年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所用增加值数据应与能耗强度所用增加值数据保持一致,附录中增加碳排放量汇总表、碳排放数据表。

  (二)节能报告专家评审环节

  碳评价章节暂不纳入评审范围,不影响项目通过评审。评审机构组织项目节能报告专家评审时,应对项目碳排放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与能源消费量数据的衔接、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测算以及减碳措施给予指导和帮助。评审报告中相应增加项目碳评价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年碳排放量、强度和减碳措施,分析项目碳评价章节编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节能审查及批复环节

  项目碳评价情况不影响项目批复,碳排放情况纳入节能审查情况说明,同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一并作为项目节能审查批复附件留存,节能审查批复中暂不体现项目年碳排放量、强度和减碳措施等碳评价内容。

  (四)节能声明表

  项目节能声明表中增加碳排放板块,简要填写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与产品使用环节、购入的电力和热力、输出的电力和热力碳排放量。

三、保障措施

      提高双碳意识。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碳评价工作纳入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分析,加大节能减碳统筹力度。各地区谋划储备项目阶段应将项目碳排放情况纳入考量,优先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项目。

  尽快组织开展。碳评价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试行,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节能审查批复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有关机构尽快调整工作程序,优化完善评审流程,做好项目设计能耗、碳排放统计工作,保证碳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衔接指导。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碳达峰工作计划的沟通对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节能报告碳评价工作指导,保障碳评价与节能审查工作有序衔接。

  加快基础建设。各地区要加强组织力量、人才力量及人才素质建设,适当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节能队伍综合素质,培养一批节能减碳领域专家,为下一步碳排放水平对标、优化节能减碳协同措施等工作筑牢基础。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声明表(2023年版)

  附件2.项目碳排放量汇总表

  附件3.项目碳排放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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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发展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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